基督徒的奉獻與事奉

李亞丁牧師

2011年5月29日主日信息


經文:羅12:1-2

每一個想事奉主的人,必須先把自己當作活祭,獻上給主。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裡面,先講奉獻,以後才講事奉。基督徒若能明白奉獻的真義,他們的奉獻就會更真實、更徹底;他們的事奉也才會更有力、更持久。
那麼,奉獻的意義是甚麼呢?

一、奉獻自己的意義

1.奉獻是“將心歸主”。“我兒,要將你的心歸我,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(箴2:26)。心代表愛,獻心就是獻愛。一個奉獻的人必然是一個愛主的人。有了愛,就解決了基本上的問題。在舉行婚禮的時候,證婚人不必向新郎新娘問許多問題,只問一個問題就夠了:“你 愛她(他)麼?”如果答案是愛,那麼,一切問題都不成問題。一個“將心歸主”的人,他的眼晴也會跟看他的心轉向主,正如一個人的心想甚麼,他的眼睛就看甚 麼一樣。一個真正將心獻給主的人,他的眼睛不但看主的道路,而且他也會“喜悅”主的道路。一個以主為樂的人才能歡歡喜喜甘心樂意的事奉主。

2.奉獻是將自己人生的主權交給主。保羅在奉獻道路的起點時,問主說:“主啊,我當作甚麼?”(徒22:10)。每一個決心奉獻了的人都願意說:“主啊,我當作什麼,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”。他也能與保羅一同說:“從今以後,我不再是自己的人……”(林前6:19)。

有人說得好,一個奉獻的人就好像一個人開一張支票,簽上自己的名,但是不寫款額,將支票交給主,說:“主啊,請你按你的旨意填上吧,你說甚麼就是甚麼”。所以我們要捫心自問:我是否已經將人生支票交給主?

3. 奉獻是作主的器皿。“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”(羅6:13)。 在這一節經文裡面,“獻”字和“器具”二字是連在一起的。一個奉獻的人就是把自己擺在主的手裡,作為器具,讓主來使用。“器具”暗示工作。一個奉獻的人必 然是一個工作的人。奉獻不僅是一種感覺或感情,乃是實際的行動與工作。所以保羅在這一節經文裡面不但說“將自己獻給神”,而且緊跟著說:“並且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”。意思就是說,奉獻必須表現在行動上和工作上。拜偶像的人把所獻上的祭物在偶像面前擺一擺就算了,最後仍是由獻的人把它吃掉。敬拜真神卻不可以如此。我們把自己獻在祭壇上,讓神來使用。

4. 奉獻是為主而活。“一人既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。並且祂替眾人死,是叫那些活著的人,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”(林後5:14-15)。一個奉獻的人已經把人生的目標改變,過去是為自己活,現在是為主活。這一種改變是因主的愛而有的。

5. 奉獻是以基督為人生中心。“我活看就是基督”(腓1:21);“使祂在凡事上居首位(西1:18)。 一個奉獻的人把基督當作人生的中心,所有的一切都是圍繞著祂而進行”。基督徒“這三個字的原意是“基督人”,是一個密切與基督連在一起的人。當年安提阿教 會的信徒被非信徒稱為“基督徒”,是因為他們被基督充滿——他們所講的是基督,所高舉的是基督,所歌頌的是基督,所敬拜的是基督,所愛的是基督,所跟從的 是基督,所效法的是基督。一個奉獻的人把基督當作他的標準,他不再“效法這個世界”,乃是“心意更新而變化,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”(羅12:2)。他不再跟從世界的潮流,乃是認定基督的腳步,堅決的、不計代價的跟從祂。

二、奉獻是基礎

如果一個基督徒的人生中沒有奉獻,他的整個靈性就沒有基礎。

1.奉獻是走主道路的基礎。箴言23章26節:“我兒,要將你的心歸向我,你的眼目,也要喜悅我的道路”。我們的心歸給主是奉獻,然後我們的眼目就會喜悅主的道路。一個沒有奉獻的人,不會喜悅主的路,如果勉強他走主的路就辛苦得很。你見過被勉強走主道路的基督徒嗎?許多時候我們是愁眉苦臉地跟從主,巴不得有一條小路開小差才好。

記得有一次我在一個信徒的家裡帶領查經,她的小孩子在旁邊玩,有一點鬧。於是那位姊妹對他說:“現在這裡在查經,你出去玩吧,要不然就不要出聲”。那孩子說:“好,我不出聲”。後來他果然沒出聲,在旁邊安安靜靜地玩,直到查經結束,他才起來到媽媽身邊。媽媽問他說:“你乖不乖?”他說:“乖,但乖得好辛苦!” 有多少時候我們遵行主的命令,事奉主,也事奉得好辛苦。我們遵行主的旨意,遵行得很辛苦,巴不得可以不遵行。有沒有基督徒巴不得自己不是基督徒呢?“如果 我不是基督徒,這件事我可以做,因為我是基督徒就不能做——我不自由”。基督的恩典竟然成為他的捆綁,多麼可憐!基督的愛已經釋放我們,叫我們在祂的愛中 得以自由的愛主,自由的事奉主,享受神兒女榮耀的自由。只有當我們真正懂得在基督裡的真自由時,那我們的一切事奉,才是從心裡發出來的,沒有勉強,是甘心 樂意的。我們的心靈也能從這樣的事奉中得到最大的滿足。

2.奉獻是順服的基礎。羅馬書6章16節:“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,順從誰,就作誰的奴僕麼?或作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,或作順命的奴僕,以至成義”。一個奉獻的人把自己看做主的奴僕。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,作奴僕是太可羞恥了。但保羅說:“我是耶穌基督的奴僕”。他是羅馬公民,他曉得做奴僕是被人輕視的,然而保羅特別揀選一個當時要不得的字,來表達他的心:“我是耶穌基督的奴僕”。但很多時候是我們在做主人,而不是主做主人。我們口裡說主啊,主啊,其實我們自己是主。我們需要悔改!

3.奉 獻是得勝的基礎。參孫有一次在睡覺中被七根繩子縛住,當他一醒來,他有力量把這七根繩子掙斷。但另一天同樣的事又發生,他卻掙不斷。為甚麼?是因為他的長 髮被剃掉了。他的長頭髮是拿細耳人的記號。拿細耳人是奉獻的人,所以參孫的長頭髮是代表奉獻。參孫有長頭髮,就有力量。他奉獻的心,能將一切的捆綁都掙 斷。但當他失去這奉獻的心志時,立刻軟弱和別人一樣。他自己說.:“若剃了我的頭髮,我的力氣就離開我,我就軟弱像別人一樣”(士16:17)。一個奉獻的人所以有力量,不在於他自己,乃在於他透過奉獻和那賜力量的主連接了起來。保羅說:“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,凡事都能作”(腓4:13)。一個奉獻的人才能有這樣的經歷。

4.奉獻是靈性長進與更新的基礎。羅馬書12章2節:“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,可喜悅的旨意”。這是一個奉獻了的人的表現和果效。他不效法這個世界,這個世界不再是他的標準,他的標準乃是耶穌基督。他不再跟著潮流走,乃跟看主耶穌走。有人問我:信基督是順潮流還是反潮流?我說:不順潮流,也不反潮流。當潮流和主耶穌的真理相合時,就順潮流;相反時,就反潮流。

“察 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,可喜悅的旨意”。我們先去“察”考,然後去實“驗”,這是奉獻的人的表現。他要察看主的心意是如何,他愈看愈覺得祂的旨意善良、純 全、可喜悅。我從前沒奉獻之前,愈察看神的旨意,愈覺得可怕,就愈想逃避神的旨意,心想如果被神的旨意抓住那就慘了。但是現在懷著一個奉獻的心來察來驗的 時候,就愈看愈覺得寶貴,靈性就得到更新和長進。

5. 奉獻是物質奉獻的基礎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8章2節,提到馬其頓教會的弟兄姊妹,在“極窮之間,還格外顯出樂捐的厚恩”。他們為甚麼有這樣的表現呢?保羅在下文(5節)指出:因為他們“先把自己獻給主”,所以他們才肯在金錢上有慷慨的奉獻。而那些還沒有將自己獻給主的人,就不會甘心奉獻金錢、時間、或力量。

6. 奉獻是豐盛生活的基礎。先知以西結看見一條河,從聖殿流出來。它先繞過殿內的祭壇(結47:2), 然後才從殿門流出來。這條河是象徵豐盛的生命,而祭壇是它的必經之處。祭壇一方面是預表主為我們犧牲的地方,另一方面是預表我們把自己奉獻給主地方。由此 可見,如果沒有基督的救贖之功,我們就不可能獲得豐盛的生命;但從另一方面講,如果我們不肯奉獻自己給主,也不可能獲得豐盛的生命。

7. 奉 獻是事奉的基礎。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二章,講到基督徒的事奉生活,那是非常美麗的一幅圖畫!但是保羅在這一章的開始,先講到“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”,然後 才講到事奉。這是必然的次序。沒有奉獻的事奉,是興趣的事奉,出風頭的事奉,自我中心的事奉,暫時的事奉,受不起考驗的事奉,湊熱鬧的事奉。一遇見難處或 不如意的事,就放棄事奉了。

三、奉獻的三部曲

當士師基甸蒙召事奉耶和華的時候(士6:11-32),他為耶和華建造祭壇,其過程有三步:

1.基甸在耶和華向他顯現的地方——俄弗拉的磐石上——獻祭,並建造一座祭壇作為他與耶和華相遇的紀念。同時表示他回應呼召向耶和華神奉獻自己(士6:24)。凡真正與上帝“相遇”的人,都在生命中發生極大的變化,這變化的結果就是完全的奉獻。

2.基甸拆毀巴力的祭壇,砍倒壇旁的偶像(士6:25)。 按照聖經考古學家所告訴我們的,這偶像是巴力(原文是“主”的意思)和他的妻子亞舍拉的木刻像。亞舍拉通常騎著獅子,前胸裸露著,一手拿百合花,一手拿 蛇,這些表示她是農神,她裸露的前胸象徵著豐收;獅子象徵戰神;百合花象徵性神;蛇象徵宗教之神。今天,這四種偶像:物質享受、暴力、性愛和邪教正在統治 著世界。每一個真正奉獻自己給耶和華的人,必須除掉這一切的偶像,“單單事奉祂”(太4:10)。

3.然後,“在磐石上整整齊齊的為耶和華築一座壇”(士6:26),以偶像為木柴獻上祭物。“整整齊齊”代表真正的完成。許多人在奉獻上只有第一步,也就是有奉獻的心,但缺少第二、第三步,那就是還沒有除掉那些偶像,以致於所獻的祭是沒有經過焚燒的祭,因為只有祭壇而沒有柴,沒有柴也就沒有火。

四、獻上最好的

讓我們從舊約和新約裡面來看,甚麼是最好的,以及如何將最好的奉獻給主。我們為甚麼要將最好的奉獻給主?因為主將最好的賜給我們,甚至毫無保留的將祂自己賜給我們。祂的愛感動我們,激勵我們,所以我們甘心樂意將自己最好的奉獻給主。

1. “歸耶和華”。 “這個要說,我是屬耶和華的,那個要以雅各的名自稱,又有一個要親手寫‘歸耶和華的’(或作,在手上寫歸耶和華),並自稱為以色列”(賽44:5)。一個屬耶和華的人,在他的手上寫了四個字:“歸 耶和華”,意思就是說,“這一隻手是屬耶和華的”,手代表我們所作所為的一切。我們將手獻上,為主而工作。有很多人,當他們的手為自己做事的時候,精神百 倍,很有頭腦,很有本事,做得也很成功。讓我們同樣把手獻給神,我們願意為神有所作為,為神心懷大志,為神有所成就。讓我們在自己的手上寫這四個字:“歸 耶和華”。不是別人勉強找們寫上去的,乃是自己親手寫的。沒有勉強,因為我們看見主耶穌的手上有釘痕,主手上的釘痕是個“愛”字,當我們看見釘痕的時候, 它就向我們講話,祂為愛我們的緣故而捨己,所以我們的手上也應該有這四個字,“歸耶和華”,也就是把自己歸給主的意思。

2. 大衛王的獻上。“且因我心中愛慕我神的殿,就在預備建造聖殿的材枓之外,又將我自己積蓄的金銀獻上,建造我神的殿”(代上29:3)。 大衛因為愛慕神的殿,願意這樣的奉獻。他不是從國庫裡拿出錢來奉獻,他是將自己積蓄的拿出來奉獻,而且奉獻的很多。他為甚麼捨得奉獻那麼多?因為他很關心 耶和華的榮耀。他願意為神的名建立一個榮耀的聖殿,讓神的名得到稱讚、敬拜、榮耀。奉獻可能是一件苦事,也可能是一件樂事。就好像為慈善事捐錢,有些人捐 得很吝嗇,把自己賺來的錢拿出去給人,怎能拿得出手呢?但是有些人樂善好施,他們覺得能夠有錢去幫助人,是值得快樂的事。他們曉得“取之於社會,用之於社 會”的道理,所以他們覺得行善的時候,是享受一個權利。或苦或甜,完全看人的心如何。奉獻給主也是一樣,有人對奉獻覺得很苦,能少些就少些。但有些人巴不 得有更多的力量來奉獻,因為他們渴望有更多的人蒙恩得救。他們把奉獻看作是權利,是喜樂。

3. 抹大拉的馬利亞的獻上。馬可福音第4章第3節:“耶穌在伯大尼長大麻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,有一個女人,拿看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,打破玉瓶,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”。第6節:“耶穌說,由她罷,為甚麼難為她呢?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”。第八節:“她 所作的,是盡她所能的,她是為我安葬的事,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”。這一個女子,將一玉瓶最貴的真哪噠香膏,膏抹在主耶穌的頭上。她做了這一件事,得到主 永遠的記念。現在,在耶路撒冷的客西馬尼園附近,有一座漂亮的禮拜堂,就叫做“抹大拉馬利亞堂”。我們很難想到一個像抹大拉馬利亞這樣一個原本墮落的女 子,她的名字竟然成為禮拜堂的名字,這件事令我們希奇,令我們感動。在其中我們看見神的恩典和奇妙的作為。是主的愛,把一個墮落的女子拯救出來,使她悔 改,成為聖潔,成為一個愛神愛人的人。據說抹大拉的馬利亞後來做了教會的執事,熱心於聖工,成為很多人的榜樣。她為主所作的值得記念,值得傳講。她的見證 就好像她的香膏一樣香,一直到今天這座禮拜堂裹面還有她的見證的香氣飄揚出來。

從上面新舊約聖經中的三個例子中,讓我們看到三件最好的獻上:一是歸給耶和華的的手,也就是我們的工作與事奉;二是大衛王的榜樣,愛慕神的殿過於人所看重的金錢;三是抹大拉的馬利亞的榜樣,將手中最珍貴的東西獻給主。

感謝主,今天的信息讓我們明白奉獻的意義,奉獻的基礎,以及如何奉獻,由奉獻而帶出來的馨香而有能力的事奉。願主幫助我們,讓我們成為一個懂得奉獻、熱心事奉的人。